李汝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发展

作者: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2-12-28    

12月27日下午,西校区图书馆大报告厅内座无虚席,山东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处处长李汝春应邀作了“事业单位人力制度管理改革与发展报告”。2011——2012聊城市市直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培训班全体学员、市直事业各单位、各县市人社局共300余人参加大会。

李处长从“事业单位概念性问题”“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历程”“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四大方面入手,通过丰富的内容,有针对性,指导性的详细解析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相关问题。

“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非盈利社会组织。”报告会伊始,李处长首先向大家解读事业单位的定义,并结合自己出国考察、学习的经验,将中国的事业单位概念与北欧、英国等其他国家进行对比,“各个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定义不同,但一般都是指具有服务性、公益性、知识密集性、财政供养、编制管理等特征的非盈利性的组织。”随后,李处长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我省事业单位的发展现状。他指出,事业单位管理和运行中仍存在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结合传统人事管理制度“缺乏科学分类”“政事一体”“管理方式单一、手段落后”等弊端阐释进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紧接着,李处长就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一一说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可以实现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加快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要求。李处长在强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事制度管理改革的同时分享了自己的个人思考,他认为,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是为事业单位所有部门服务的,在研究、制定、落实政策的同时,要把落脚点放在所有事业单位人员身上,尽可能的做到科学决策,认真落实。

随后,李处长分别从“探索”“改革发展”“深化改革”三个阶段简单介绍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历程。并要求围绕“人员的分类管理”等三个核心进行改革。通过对各个阶段不同背景,政策的分析,李处长就“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即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其他社会组织人员管理的区别”等问题进行阐述。

在谈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时,李处长紧紧围绕“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治理改革体系”“全面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规范完善人员招聘制度”“健全事业单位考核奖惩制度”等措施逐条分析,详细说明。最后,他还指出,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改革的开展,全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促进事业单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