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作者:
2020-09-17    

一、学科简介

政治学学科始建于1974年,当时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中国共产党党史为主要研究领域。自1991年起,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二级学科连续被遴选为山东省“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重点学科、重点特色学科。2001年获批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硕士点,2003年获批国际政治硕士点,2005年获批山东省世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运动研究基地,2010年获批政治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6年获批山东省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基地。现有中外政治制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执政党建设理论与实践、政治理论与中国政治发展、国际关系与大国外交、政治思想与廉政建设六个研究方向。

现有专任教师34人,兼职教师4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7人,讲师15人,拥有博士学位者30人,研究生导师18人。五年来,本学科承担国家级项目12项,省部级项目40余项,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10余项。政治学一级学科下有1个山东省重点特色学科——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1个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山东省世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运动研究基地,1个山东省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基地——山东省中外社会主义比较研究基地,1个山东省反腐倡廉理论教育基地,1个专业资料室,有中外文图书和工具书7万余册、国内外期刊100余种。

聊城大学政治学学科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政党政治与执政党建设等领域形成了鲜明的研究特色,其中关于国际共运史、英国工党等领域的研究在学术界引起较大的反响。

本学科毕业生可以进入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也可以到党政机关从事教育、文化、宣传等领域的,还可以进入国内外重点大学和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培养能够从事政治学方面的教学、科研、宣传和党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学位获得者应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备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结合与学科相关的实际问题从事科学研究,取得较系统的研究成果;了解本学科的理论研究及其发展的前沿动态;能较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和网络,具有较强的信息检索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三、研究方向

1.中外政治制度

2.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执政党建设理论与实践

4.政治理论与中国政治发展

5.国际关系与大国外交

6.政治思想与廉政建设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本专业研究生学制为3年。在规定学制内未完成学业,可申请延长修学年限,延期学习期间,培养经费自筹。研究生在校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5年后,按相关程序注销其学籍。

对于学习和科研成绩特别优秀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

五、培养方式

研究生培养方式采取课程学习和科研论文相结合,实行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鼓励研究生入校即进入课题,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同步进行。

导师(组)全面地关心硕士生的成长,既教书又育人,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学风和学术道德教育、制定和调整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组织开题、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研究生培养,采取理论学习、科学研究、实践活动等相结合的方式,注重硕士生自主学习、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六、学分要求

本专业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4学分。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包括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两部分,二者不能相互替代。研究生在毕业资格审查前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否则学位论文不予外审,不允许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学位课程至少修满23学分,非学位课程至少修满8学分,培养环节3学分,同等学历或跨专业报考的学生需要补修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2-3门,不计学分。

七、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成绩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获得学分。培养环节中学术活动、专业实践活动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定,合格获得学分。

学位课程不再申请免修。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须随下一级重新修读,学习成绩单中此门课程显示重修。因成绩不合格且在毕业资格审查前未完成重修者,应申请延期毕业。

八、培养环节

(一)学术活动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学术论坛、学术沙龙),做学术报告等。在读期间,应全程参加至少10次学术讲座,主讲不少于2次的学术报告,参与学术活动的材料学院存档备查,主讲报告题目及主要内容报导师审批并留存学院。学术活动由导师负责考核评价,通过者获得1学分。

(二)社会实践

研究生社会实践主要分为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教学实践、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活动。社会实践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以促进学科交叉、培养创新精神为重点,将课堂教学拓展到课外,将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锻炼,促使研究生深入社会、深入一线,了解国情和民生,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社会实践考核由接受实践的部门、指导教师、导师综合评定。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32学时,完成1篇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实践报告,合格获得1学分。

(三)中期筛选

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后,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查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科研情况,及时发现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探讨解决的途径,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促使研究生由课程学习阶段转入论文写作阶段。中期筛选成绩按优、良、中、差评定,中等以上者,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获得1学分,成绩为差者,予以淘汰或分流。

中期筛选具体工作,按《聊城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筛选的意见》(聊大校发[2004]135号)文件执行。

(四)科研成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达到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规定:

1.独立或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

2.独立或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正式出版1部学术专著。

3.研究生科研成果、作品或重要比赛获国家级奖励排名前五、或省部级奖励排名前三,且有个人获奖证书。

九、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一)论文开题

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须在第三学期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并通过开题报告论证,制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学位论文从通过开题论证到定稿提交,应有一年以上的写作时间。

(二)论文中期检查

导师组根据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针对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指导,以保证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在第五学期完成。

(三)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

第六学期4月份,研究生向学校提出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学院按照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审查研究生的毕业资格,经研究生处审核通过,方可取得参与学位论文外审、答辩的资格。

(四)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论文评阅、答辩工作,具体按照《聊城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